國小設籍日將屆 台北市明星國小房價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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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鴻銘/信義不動產 2008/04/18 | |||||||||||||||||||||||||||||||||||||||||||||||||||||||||||||||||||||||||||||||||||||||||||||||||||||||||||||||||||||||||||||||||||
每年4月25日是台北市國小學齡兒童的設籍基準日,教育局將以小朋友設籍的時間長短及居住事實,進行新生分發作業。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點上,台北市幾所熱門的明星學區,房價幾乎年年上漲,堪稱各區房市的績優龍頭股。根據信義房屋統計,台北市教育局去年公告的21所額滿國小,今年幾乎都出現房價上漲的現象,平均漲幅達14%。最近信義房屋的分店也經常接到民眾來電希望代為查詢,住家是否位在明星學區內,如果不是座落在明星學區,還請仲介人員代為想辦法,或租或買,不惜花大錢就是要取得明星學區的入場券。 信義不動產企研室主任蘇啟榮表示,由於少子化的因素,家長莫不希望能夠提供小孩子最好的學習環境,為了能夠擠進明星學校,不惜任何代價就是要在學區內置產,也相對提升學區房市的需求。因此明星學區的房屋具有替代性低、流通性高的特色,價格相對具備抗跌增值的優勢,房價居高不下。信義房屋大安店店長蘇上堯指出,以新生國小及師大附小為例,當地常見面積僅兩、三坪的分割設籍套房,即使每售價坪達60~70萬,形同價值一兩百萬的明星學區入場券,詢問度仍很高,不過也特別提醒家長,不管決定要購屋或是租賃,都趕快先上教育局的網站,留意該校的學區規定,因為有時候往往一鄰、一路之隔,就是不同的學區。 根據信義房屋的成屋行情資料,明星學區的房價向來比非明星學區的周邊房價高出一、二成以上,以台北市最熱門的新生雙語國小來說,由於符合入學資格的學童過多,校方不僅要求設籍滿六年才可入學,等於小朋友一出生就要設籍在該地,去年還開始縮小學區,以避免招生過多。不過愛子心切的家長還是趨之若鶩,新生國小的中古公寓從兩年前每坪40~45萬,目前已漲至55~65萬,還供不應求。同樣熱門的附中學區當地中古屋更從四字頭,現在喊到六字頭,漲幅高達兩成多。 蘇上堯分析,大安區因區內有多所明星國中小,生活機能佳、原本房價就高,明星學區內的房價更是年年上揚,有些學區的中古屋甚至上看六字頭,其中又以龍安國小漲幅最為驚人,由於該校小六學童畢業後可選擇就讀金華國中或新成立的雙語的龍門國中,因此這兩年指名度愈來愈高,身價自然也不同凡響。學區內的公寓房價飆至每坪45至50萬之間,大樓房價更飆至55萬至60萬之間,比鄰近非學區的公寓、大樓,每坪單價貴上三、四萬元。松山區則是傳統的明星學區也來到五字頭,大直、信義計畫區除了是明星學區,還有重劃區及豪宅題材加持,漲幅達19~30%。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蘇啟榮表示,明星學校大家擠破頭,台北市教育局基於公平原則,放寬了明星學校的入學門檻,家長只要能出示擁有的兩處所有權狀正本(其中一張在額滿學區內),只要父母任一人和學童共同設籍該學區,便可優先入學額滿學校。另一方面,如在學區內連續居住滿三年,提出經公證的房屋租賃契約證明及水電費收據,不必擁有不動產,即使在明星學區租屋也享有優先分發的資格。 這麼一來,也使得以往頗嚴重的明星學區寄學籍的情況獲得改善,因為根據台北市的國小新生入學規定,小朋友、爸爸及媽媽三人不僅須共同設籍在「額滿學校」學區內同一戶籍,且要實際住在學區內,而不是寄居。即使是以租賃合約的方式,將全家人的戶籍遷到親朋好友的戶籍內,有些學校會要求小朋友一出生就要設籍在學區內,並且要出具水費及電費收據,當地派出所還會定期去抽查是否有實際居住的事實,不少人乾脆直接在學區內購屋或租屋,省得麻煩。 信義房屋分析,台北市的額滿國小,多位於市中心的繁華地段,教學資源豐富且就學方便,如果治學風評不錯,再搭配知名度的明星國中,年年蟬連額滿學校,並不令人意外,在需求遠大於供給的情況下,房價行情持久不墜,增值保值性也佳,每年一到兩成的房價漲幅,遠勝於定存利率。若要問何者是購屋的不敗鐵律,明星學區絕對是名列前矛的房市績優股。
97學年度台北市新學年公立國小新生入學的時程 97學年度台北市公立額滿國小新生入學相關規定 必須「完全符合」下列3項條件,才可以優先分發「額滿學校」,不符合其中一項,都不能優先分發:(1)小朋友、爸爸及媽媽三人(或小朋友跟監護人)要在當年度4月25日前,共同設籍在「額滿學校」學區內同一戶籍。(2)小朋友實際住在「額滿學校」學區內,而不是寄居。(3)具備下列其中一項證明文件: A.小朋友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監護人)持有的學區內同址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且房屋所有權狀證明是在小朋友入學前一年12月31日前取得。 B.小朋友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監護人)持有的學區內連續居住3年以上,經公證的房屋租賃契約證明(連續三年之計算方式為94年4月25日前迄今)。並提供當年度1月1日至入學資格審查日前(約5月中旬),足以證明居住事實之水費及電費收據。 有關新生分發問題解答及法規,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之網頁(網址為http://www.edunet.taipei.gov.tw)與國小新生入學資訊網網頁(網址為http://210.243.29.20: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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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聯合報